撕碎道德与法律的外衣
从网上看到湖南唐门案到今已有半年多了,我不知道事件的发展会以何样的结局来收场,无论一个什么样的结局都不会再圆满了。也许有人会说,死了人的事件是不能够用“圆满”这两个字的,但我认为死人其实也并非什么太坏的事,如果死有所值,那么说其“圆满”又有何不可呢?而我在这里却说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圆满,自有我的说辞。
我是从“律坛怪侠杨金柱的BLOG”(http://blog.sina.com.cn/yjzlawyer)中了解到这一事件的,虽然还有其它许多陈诉这一事件的博客,但我并没有再关注多少,我想有这一个地方也已经足够。如果你希望了解得更多,在杨律师的博客中你可以链接到。
关于这一事件的发展过程不需要我在这里重述,杨律师的博客以及其它博客都有详细的记载。我只想就此事说说我这个法盲式的一点看法。
事件的主角县土地局唐家波在县纪委的谈话过程中“莫名其妙”地在江华县江华宾馆的卫生间水龙头上用T恤上吊自杀。而家属却在其死后的几个小时后才接到通知,其时尸体已经转移到殡仪馆,而其后更是不顾家属的反对,强行火化。种种迹像都令家属怀疑亲人死亡的原因,于是便有了接下来越来越扑朔迷离的湖南唐门案件。
一、如果说此案唐家波确实是畏罪自杀,那么此事不可能发展至今。自始至终,我所看到的谈到唐家波所犯罪行的“事实”不过只有受贿二万元。二万元!在今天的中国,还有谁会认为受贿二万元能算得上有罪呢?如果唐家波仅仅因此便自杀身亡,有谁会相信呢?如果不是这个原因,那唐家波所犯的罪行到底有多大,而竟然可以至其自杀呢?在中国,我所看到的听到的,因为贪脏枉法而自杀的官员实在少见,这些畜生那一个不是惜命如金呢?即使进了监狱判了重刑也没听说有谁会舍得那一条贱命!而今唐家波因为二万元自杀身死,其中到底存了多少秘密呢?难道有人以家人来威胁他吗?可如今家人却在为他的不明不白的死拼了命地奔波。看来家人没有因为他而得到大量的“好处”,如果有了那样的事实,他们应该不再敢于如此大张其鼓地为其鸣冤了。可是到底这一切是为什么呢?
二、从种种迹像如今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唐家波的确是冤死的。那么是谁一定要置他于死地呢?又是为什么要置他于死地?这个幕后的人物到底有多大的能量,可以使得整个湖南在为他做挡箭牌。下至江华各部门,上至省纪委,一个球一个球地踢来踢去。如果此事只是涉及到一两个小官,政府怎么会允许这一点点小事(不要错误理解,在政府眼里,死个人肯定是小事,绝对不如他们找个情人或应个饭局重要)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一直在网络里流传呢?而且这不仅仅是简单的流传,还有着知名律师在台前台后不顾生命危险地陪唐家一起奔波,从县到市到省,一次次升级!实在令人头痛啊,凭我简单的头脑,无论如何也再不能理出个头绪来。
三、这一事件在网上传播也有半年多了,甚至更长,我没有耐心去详细考证。如此长的时间,不要说湖南,就是中央也应该有所了解有所表示了,可是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呢?杨律师曾经表示08年9月30日前一定要把此事弄个水落石出,否则当“将于国庆节那天以‘粉身碎骨’的方式报答亿万网民!”离这一天已经不远,看来杨律师还是低估了那潜在势力的能量。昨天杨律师发文“蒋运超、蒋辛翠向省纪委和省有关领导寄出信件,最后一次向湖南有关部门索要唐家波死亡真相的证据材料 。国庆节后,蒋运超、蒋辛翠将进京向最高部门申冤!”当然,我们不会去责备杨律师当初的豪言壮语,可是我们面对现实的残酷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我期待着能够看到此事最终的结局。这已经不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这是当今社会两种力量的决战!我们都知道清未“杨乃五与小白菜”的故事,那个令人唾骂的慈禧在此事上却一反常态,那铁血手段给老百姓心中留下了一丝美好的记忆。我不知道在今天的唐门案中,可否给国人一个希望。这一天已经不会太远,我拭目以待。
附:慈禧垂廉听政的清末年,即同治、光绪之交,曾发生无数的奇情冤案,其中以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名伶杨月楼冤案、太原奇案、张汶祥刺马案最为轰动,统称为清末四大奇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发生在清同治十二年,即1873年,发生地为浙江省余杭县余杭镇。
余杭镇豆腐店伙计葛品连暴病身亡,因其妻毕秀姑长相漂亮,人送外号“小白菜”,所以知县刘锡彤便怀疑是因奸情杀人。本县秀才杨乃武平时爱打抱不平,与知县刘锡彤积冤甚深。巧合的是,小白菜与葛品连结婚后租住杨乃武家后屋一间,与杨乃武素有来往,街坊之中的好事之徒也曾传言“羊(杨)吃白菜”。
知县刘锡彤闻听之事,便借机报复杨乃武。遂将杨乃武和毕秀姑二人拘押,并用重刑逼供。屈打成招后,杨毕二人被判斩刑。然而,杨乃武和其胞姐杨淑英、妻子詹氏不服,屡屡上诉,历时二年,前后几十堂,皆因刘锡彤上下疏通贿赂,以致官官相护,依旧维持原判。
但是,此案引起了在京余杭人士的不满,要求大清刑部重审。同时,《京报》报道了她们二人到京告御状的消息,但《京报》只在京师发行,只有朝廷中少数官员可以看到,影响不大,《申报》于同治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转载了《京报》的上述消息,因使杨案上告之讯广为流传。
《申报》对杨案的报道,不但维护了法制,伸张了正义,而且鼓励了杨乃武亲属反复上京呈控,从而促使朝廷不得不降旨着令刑部重审杨案。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案引起了慈禧太后的亲自过问。在朝廷重臣的直接干预下,杨乃武和小白菜毕秀姑冤案得以昭雪。杨毕冤案历经三年又四个月,案情曲折,朝野轰动。杨乃武出狱后,已被革去举人,便以养蚕种桑为生,民国3年(1914)患疮疽不治而死,年74岁。毕秀姑出狱后,在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为尼,法名慧定。民国10年(1930)圆寂,年76岁。
清廷下谕,革去刘锡彤余杭县知县职务,从重发往黑龙江赎罪。杭州知府陈鲁、宁波知府边葆诚、嘉兴知县罗子森、候补知县顾德恒、龚心潼、锡光草率定案,予以革职。侍郎胡瑞澜、巡抚杨昌睿玩忽人命,也予以革职。杨毕一案,朝廷惩治大小官员数十名,可谓是震惊朝野,是晚清因为吏治腐败处理人员最多的一次。
杨毕冤案发生时,大清王朝的社会腐败已相当严重,慈禧太后为严肃法纪,重振朝纲,便借此案惩治贪官污吏。事实上,杨毕冤案能够得以平反,最大原因就在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