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逼捐
谈"王石捐款门":索捐和逼捐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火炬手近日,万科集团董事长、深圳站火炬手王石因“少捐”、“限捐”等言行陷入了公众 “批评门”,灾难面前,捐赠与否、捐赠多少和捐赠给谁都是个人的自由。逼人多捐、号召抵制或进行诋毁,是在反自由。
给别人捐款的自由和维护自己捐款的自由同样崇高
“自由之于人类,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气之于肺腑,爱情之于心灵。”这是南北战争期间美国著名律师英格索尔的一句话。中国人经历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风雨洗礼,也应深知并赞同自由的重要性。
在“5·12” 的抗震救灾工作中,不少公众(尤其是网民)批评某些企业或个人捐赠得太少的现象让人深思。近日,万科集团董事长、深圳站火炬手王石因“少捐”、“限捐”等言行陷入了公众 “批评门”,而形形色色的赈灾“排行榜”也先后亮相、倍受争议。批评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集中火力批评王石们以及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火炬手,还觉得那是他们的权利和自由。
按照批评者批评火炬手王石的逻辑,我们完全可以反过来批评这些批评者。打个比方,甲是批评者,他批评王石的参照系是:王石是知名企业家、握有亿万财富企业的董事长(潜台词是要捐的更多)。那么,我们批评甲的参照系可换成这次抗震救灾中被誉为“感动中国”的乞讨老人徐超,徐超先后三次共为灾区捐款444.01元……如果徐超做参照系不够“分量”,是不是可以找到一个比他更贫穷辛酸的捐赠人物,来反衬甲的财富、影响力跟甲的捐赠不对等呢?
事实上,具体到自身而言,几乎每个人都明白:灾难面前,捐赠与否、捐赠多少和捐赠给谁都是个人的自由。可怕而且要命的是,当坐标变了,换成别人的时候,不少人却拿出了另一套衡量标准。
我不想为王石辩护。相反,我认为王石的言行确有不当之处。我还认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捐赠行为施加道德等层面的压力,更是一种不妥——因为它本身就扭曲和毁坏了自由。
关于自由,19世纪英国思想家穆勒有过精辟论述:“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显然,自由不是放任放肆,而是有限制性前提:至少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他人的自由)。王石捐不捐、捐多少是他个人的自由,外人无权干预,但他规定集团员工“限捐”就侵犯了别人的自由。同理,批评者给王石群体施加“道德大棒”,逼人多捐、号召抵制或进行诋毁,也是在反自由。
一个人如果不克制,滥用自由必然会毁坏自由;一个人不尊重别人的自由,最终也会让自己失去自由。美国前总统林肯(wiki)说过,给别人自由和维护自己的自由,两者同样是崇高的事业。我想说的是,给别人捐款的自由和维护你自己捐款的自由,也同样崇高。
还需指出的是,这次抗震救灾中批评别人捐赠太少的事情,只是国人扭曲和自毁自由的一例。这种“己所不欲却施于人”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常常发生:网络上的“人肉搜索”及接下来现实中的暴民行为、家乐福事件、艳照门事件、种类繁多的恶搞……
不自由,毋宁死。我们要走上繁荣富强、民主自由的道路,真正理解并践行自由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否则,我们可能走向反面——那将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先给大家看看这个故事:
那是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这道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側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我只是正常的普通人,远远达不到孔子的思想认识高度,但我一样知道,善举,就像涓涓细流,在最危难的时候,哪怕只是一滴水、一粒米的奉献,也是善举,举国上下,处处逼捐,阵阵讨伐,我们不正在做子贡所做的错事么?
诚然,长久以来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均,造成了国人强烈的杀富济贫的思维方式,确实有的企业、个人捐款数额没有达到与其收入、地位相当的“预期”数目,但也是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对于慈善的想法,可能人家这次捐的少,可是人家以前奉献得多,或者希望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在其他的慈善事业中,我们不能强求每一个富人都倾
我们已经募捐了几十亿,这应该算是很大很大的一笔大钱了吧,可相对于灾区重建工作所需要的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这次地震的损失,是以上千亿、上万亿来计
我们的社会,太缺乏关于财富的认识、民主的理解、慈善的内涵方面的教育了。看看最近在网上发动逼捐的,大部分应该是年轻人吧?你们所认为的慈善是什么,仅仅是捐款么?
青岛曾有一个叫做罗伯特的外国教师,其在青岛执教的几年中,就曾做过许多善事,他带路边的流浪汉回家,请他吃饭,帮他洗去身上的陈年污垢,留他住宿;帮助一个贫困家庭的重病孩子购置呼吸机,并鼓励其顽强的活下去,等等。。等等。。
罗伯特不是富人,没有捐过什么大钱给慈善机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乐于助人的人,这才是我们平常应该学习的典范。逼捐的孩子们,当你们真正的去帮助别人的时
红十字会称不赞成逼捐现象
新华网消息 5月24日14时,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就汶川大地震募捐管理和使用等话题与强国论坛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中国红十字会始终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
网友“不是不爱你”提问,如何看待互联网上流行的“逼捐”现象?比如王石、马云前段时间因为捐得少以及一些言行而被网民批判,还有象麦当劳这样的外企,也因为捐得不多,而受到网民唾弃。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情况?我们对待捐款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江亦曼回答道:“首先,红十字会从来不强迫某些企业或者某些个人去强行的捐款或者强行的摊派。中国红十字会始终坚持自愿的原则。现在到我们总会络绎不绝的捐款的人中有捐款数额很大的,但是,更多的是一些普通老百姓,有的是下岗工人,有的是退休人员,有的是根本没有工作的农民或者是小朋友。无论他捐多少钱,我们都一样热情对待。因为我们感到,我们的爱心不是单纯的简单的用数字去衡量的,我觉得我们的爱心实际上是要通过传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理念,去传递我们中华民族守望相助,以及我们的大爱、我们的博爱的理念,所以我们始终觉得捐款的多少和理念应该是两回事。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觉得其实传播这种理念、提高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形象和影响,对于凝聚我们中华民族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上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也说过,我们的爱心并不是简单地拿钱去衡量的。
我不是去评价王石和马云等应该捐多还是捐少,首先,我觉得他们应该是自愿地奉献自己的爱心,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奉献他的爱心。”
转发]“逼捐”余震:赈灾要压倒公民权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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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于过着用一时一地的需要“压倒一切”的日子。记得1980年代初期的时候,我所在企业的一位青工,醉酒之后,路上威胁一个老工人,结果,对方在恐惧之下,交出了身上仅有的六毛二分钱。随即,老工人报了案,警察现场抓住了这个醉鬼。当时,依照“从快、从重、从严”的判案方针,立马给该青工判刑20年,注销城市户口,发配青海格尔木沙漠劳改。现在看来,这当然属于“量刑过重”。当时,全国范围内的社会治安恶化,是需要治理,但任何治理,还是必须依法实施,否则,便会酿成社会灾难。
后记:
看到这篇文章的同时,我也看到了另外一个评论--
你说得对,也要听听不同的声音,希望你不在这里边。。。
他们在别国发生灾难时幸灾乐祸。
今天世界各国人民基于普世价值观为中国四川默哀时,
这群年轻人依然吵闹不休,他们在纠缠别人捐款的数目。
他们在纠缠别人的一个笑脸,一个错误。
他们会比较各个企业的捐款数目,然后吹捧多的,讨伐少的。
总之,这群年轻人在占领道德制高点,为死者大声悲哀
但昨天他们还在为日本地震和美国风灾兴高采烈。
这群中国年轻人是丑陋的,他们缺少最基本的人性。
逼捐者们先用君子企业把万科打成小人,自己再因为批判小人成为君子
【《财经网》专稿/特约作者薛成】鲁国法律规定,如果国人在外沦为奴隶,有人出钱将他们赎回,可以到国库报销。有次子贡赎了个鲁国人,回来拒领国家的补偿。孔子说:“你这样做不对。有此先例,今后鲁国人就不愿替同胞赎身。接受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行为的价值;不接受,就破坏了鲁国法律。”子路救起个落水者,那人表示感谢,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鲁国人必将勇于救落水者。”这就是著名的“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的故事。
让而止善有了最新的版本,汶川大地震后的逼捐。一些明星人物和企业捐款没有达到一定额度或比例,就受到非议。同理,有此先例,很多国人将再不愿替同胞捐献。上面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孔子的智慧。但在我看来,逼捐行为也能追溯到他的思想中。
很多道德体系自下而上构建,比如佛教有五戒,基督教有十诫,规定底线,其上都是善。儒教却相反,以上善为底线,提倡君子,其下都是小人。又怎么做才是君子?先贤几千年长篇大论,但对比那些自下而上的道德,就能知道,底线以上,人们的动机平等,行为和结果只有程度的差别,不可能划出明确的界线。孔子自己也在《论语·里仁》中承认:“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大意是没有什么可以或不可以做,根据义行事。义又该怎么做?说不清。经典就是翻来覆去地循环论证。
惟一有执行性的,就是君子比小人好,小人比君子孬。道德并非绝对尺度,而是相对高度,比出来的。人生漫长复杂,要有可比性,又只能截取特定情境中最容易看到和量化的事物。在汶川赈灾中就是捐款额度,所有明星企业构成一个情境,明星人物构成另一个。
孔子自己非常世故,把上善定得很低,但他设计这样的机制,不能保证别人把底线无限抬高。逼捐者们没有说明他们心中的底线。但我们参考多家明星企业捐出1000万,这就是君子。万科只捐200万,就成了小人。
逼捐者们显然并非明星企业家,而是普通人。所有的普通人构成一个情境,据传最高的捐款已达十万,比例则有一位乞丐身上全部的105元,再多些人捐出月薪。如果只有他们是君子,大多数包括逼捐者就都成了小人。但这个标准只用在别人身上。君子小人循环论证,逼捐者们先用君子企业把万科打成小人,自己再因为批判小人成为君子。只需在论坛上发发帖,多么廉价。
捐款本意是无偿和自愿,但如此逼捐,就变成交易和苛捐杂税。既然是交易,要考虑性价比,但名是如此昂贵。苛捐也没有强制力,捐200万和不捐都是小人,不如不捐。总之只能造成少数好名之人和企业攀比,却伤害更多的善心。我们也能看到某著名网络媒体将企业按捐款额分等排列。
让我们思考更难看到和量化的事物。地震无法预测,很多企业的捐款之多,肯定早已超出预算的慈善支出和不可预见费用。他们必须填上这个大窟窿,只能通过节流增效。如果转嫁到客户、员工、股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头上,那不如让他们自己掏腰包捐,管理层在利用企业沽名钓誉。
捐款不能全数到位,也是公益事业公开的秘密。在大纸板上划零高高举起,很爽很轻松,但拿出真金白银就有些痛苦。如果那些君子企业迟迟不兑现承诺,怎么办?媒体揭露,把他们再打成小人?还是弄一个实到捐款君子榜?参考孔子对子贡的教诲,我们应私下鼓励他们尽力而为,协商各种变通的办法。
企业的优势不在钱,理论上钱都是股东的,而在效率。逝者安息,活人还有很长的日子,灾后重建才刚开始,特别是数百万人的房屋程度不同地损毁。国家将投入大量资金,社会各界捐款也近百亿,如何最有效地使用,改善灾民生活,虽然政府主导,最终企业承担。能履行合同,获取基本利润,不发国难财,已经值得庆幸。如果新房成本压缩1%,同时坚固和舒适度提升1%,要比捐出千百万强的多得多了。■
昨天朋友贴了应该是韩寒blog上的一句话:
6:那些逼捐者和说风凉话的,我给你们我最诚挚的鄙视。但我现在没空向你们致以详细的鄙视。
韩寒的高度概括力让人叹服。
知道中文苛捐杂税这个词吧!如何捐这个极富善意的字,在这里竟是这般贬义?
过去,皇帝们凭借暴力逼迫百姓纳捐,使之成为负担,苛捐这个词也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谁是恶人?谁是善人?谁赋予了你这样的道德制高点去评判,皇帝无权评判,你也无权评判。
为何中国慈善事业不发达?是多方面原因形成的,ZF对诚实、信用、善良、正直道德氛围的破坏,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善良果子只能在善良土壤上收获,逼迫、压迫这类邪恶种子只能收获恶果。
捐款多少的确是个人的事情。但是,对社会责任心的评价却是大众的权利。
我不喜欢"逼捐"的提法, 既然留名, 就最好使得自己能够承受公众的评价, 别人误解, 怕什么? 怎么逼了? 批评万科和王石,批评文艺界人士, 就是逼?
那公众应该怎么样态度, 褒奖? 不评价? 对于拥有万贯家产捐10元的, 和江宁的乞丐捐上百元, 一样的评价? 不能有异议, 不能指责?
匿名捐款的人, 根本不怕排行榜, 根本不怕什么所谓的"逼捐", 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不畏惧别人的误解?
留名了, 留金额了, 还怕别人排行, 还指责公众逼捐, 还解释一番, 这太让人不理解了!
既然认为排行榜不可取, 既然认为排行榜即产生逼捐行为, 那就用匿名捐款或者不公布捐款额这种最好的方式去抗议吧? 呼吁吧? 总比自己对抗不过公众, 追加了捐款额, 心里又被排行榜搞得很不愉快, 要好吧! 如果追加捐款额, 心里没有产生不愉快, 是自愿的, 那还存在什么什么所谓的"逼捐"呢?
综上, 没人逼捐, 捐款本来就是自愿的, 如果把公众评价视作逼捐行为, 说明根本不是凭着良心做事, 而是顾及自己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做事. 如果顾及自己的形象最为重要, 那就秀到底, 继续攀比,继续追加, 拿出竞买土地或向导演开价时的英勇气概, 拿出出场费谈不拢, 坚决不演出的决心, 千万别说没有回报.
据说王石道歉了, 是好事, 要称赞!
那些心里暗自咒骂所谓"逼捐"行为的, 真是虚伪透顶!
对花纳税人的钱且满口仁义道德的官员,要求捐的再多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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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本是善举,却遭受如此道德绑架,遭人“逼捐”,委实令人唏嘘。本来没有捐款的义务,好心捐了反而成为罪名,怎不让人不由产生“倒不如当初不捐”的念头。
“逼捐”的不妥,在我看来是一个不言自明的结论,本文无意就这样一个简单问题再做详细论证。但另一个早有定论的事实是:中国的富人和企业,确实在慈善公益事业上投入的力度十分薄弱,远不能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如此一来,就产生了悖论:如果富人和企业捐得少乃至不捐都不应被指责,那么我们岂不是不应该抱怨他们在慈善公益事业上投入太少?如果他们确实在慈善公益事业上投入太少,那么为什么不能被指责?
怀着这样的疑问,我在网上查阅了一些资料,结果发现了很多有趣的现象。此处暂举其二:
现象一:很多国内的富人不是没有善举,但他们放着诸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之类的慈善机构不用,反而舍近求远的跑到香港从事慈善捐赠。
现象二:很多跨国公司素来享有热心公益事业的美誉,却对中国的公益捐赠十分冷漠。偶有,也往往和企业的营销结合密切,做的是表面功夫:“一些跨国公司捐10万元的时候,他们会拿出100万元的费用来宣传该捐赠行为,以达到1000万元的宣传效果。”
中国富人冷漠吗?可他们在中国香港很大方。外国企业热衷公益吗?可他们在中国市场一毛不拔。何以出现这种“橘生淮北则为枳”的现象?且让我们看看“橘”在“淮北”的遭遇:
遭遇之一:捐款还得交税。——匪夷所思吧?可这是事实:全国人大代表、茂名市工商联会长倪乐在一次会议上说:“曾经在一次水灾后,我给某山区捐了100万,结果要征收17%的纯利税、33%的企业所得税,而因是以我个人名义捐赠的,还要交个人所得税,最后交了共60多万元税,等于我一共捐赠了160多万元!……我捐款100万元,最后还要交税近60万元!这样做善事,问你干不干?!”
而在西方发达国家,不但没有“捐款税”这种怪物,相反的,企业本应正常缴纳的税项还会得到减免。通过这种手段,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款热情得以大大提高。反观中国呢?倒也不是没有地方政府在行动,比如北京政府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企业和个人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居然“很多人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办理具体免税手续还有十几道程序,简直就是存心不想让人捐款。
遭遇之二:做善事没有回报。——可能有人要问了,“做好事不留名才是美德。奢求回报,那还叫做善事么?”——恭喜你,就这句“做好事不留名”,吓跑了一大堆本来想做好事的企业。在一个文明社会,企业确实应该热心慈善,但毕竟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人家是要赢利的,人家捐的钱也是辛苦赚回来的,人家做善事肯定也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打造商业品牌。哪有真正不计回报、不图功利的企业慈善行为呢?
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又有一次,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从这两个小故事,我们不难看出:做好事求回报,不但不可耻,反而能更好的调动社会行善的积极性。
看看上文那个例子:外企捐了10万,要花100万来宣传。可以想象,如果他们不自己花钱宣传,大概根本没人会留心他们的善举,那10万块钱捐出去,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请问我国强大的媒体行业为何如此不关心企业的善举?我国的民众为何如此吝惜对善举的支持和喝彩?——现在倒是很多人在关心企业和富人的捐款了,只不过并非支持和喝彩,而是纷纷嫌少,骂声满天飞。捐款挨骂,还捐什么捐?犯贱啊。
遭遇之三:说来令人心痛,但这确实已经是广为人知的事实,——前几年,“希望工程”的善款遭人贪污;历次灾害,都会听闻某地捐款被侵吞。至于国内各类慈善机构,包括红十字会在内,谁能在网上查到他们的详细财报?谁能查到我跟谁姓。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台湾红十字会的财报就公布在网上,下载来一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慈善机构不透明、不公开,没有合理的运营机制,没有强大的监督力量,这还让人怎么调动起慈善捐款的积极性呢?深圳彭年集团董事长余彭年,在“胡润中国大陆慈善家排行榜”上已连续三年名列第一,03年至今共捐善款30亿元。1988年,他给某省捐赠了10辆进口三菱救护车,两年后他却得知,救护车里面的设施被改造,本应用于急救病人的车成了某些领导的专用车。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也难怪慈善家们不再信任现有的慈善机构。根据2006年胡润慈善榜的调查结果,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慈善家捐赠没有通过慈善机构,而是捐向某些慈善项目或者是建立自己的基金。
慈善家自己建立慈善基金,是好事!慈善捐款渠道单一,几乎必然导致贪污腐败。中国的慈善事业要发展,必然不能长期依赖那么寥寥几家慈善机构。目前中国有100多家慈善组织,你觉得够不够?——在美国,这个数字是100万。
中国的富人和企业,确实在慈善公益事业上投入太少。但请不要仅仅把眼睛盯着富人和企业,继而沦为简单粗暴的仇富,动不动就“逼捐”。富人和企业对待慈善公益事业的态度,实际上折射了中国整个慈善公益事业的不足,个中原因一言难尽,政府、企业、民众、社会观念、社会发展现状……各有责任,远不止上文所述的三点。政府引导不足、政策支持不够,自不待言。即便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在指着姚明鼻子骂小气,指着王石鼻子骂王八的同时,我们真的能那么心安理得的享受道德优越感么?再让我们看几组数字吧:
中华慈善总会每年收到的捐赠有10%来自平民百姓;而在美国,慈善捐赠85%来自民众。
我国志愿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在美国,志愿服务参与率为全国人口的44%。
我国和美国人均收入相比为1∶38,人均慈善捐款相比为1∶7300。
很难想象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上,我们还能建立起什么样的道德优越感。我们真的有资格骂富人和企业小气抠门么?
当然,正如富人和企业对慈善公益的投入少,不完全是他们的责任;我们普通百姓对慈善公益参与不足,也不完全是我们的责任。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才刚刚起步,任谁有了好心,都难免在事实面前感到无力。对此,大家还是相互体谅的好。
在诸多的资料中,倒也看到两条好消息:
1.中国的富人和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投入力度正在逐年攀升。这一点,从04年至今的历年胡润中国慈善榜上就能一目了然,大家可以自行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
2.中国的慈善法近年来一直在积极筹备。民政部早于2005年正式启动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几经周折,慈善法已于2007年再度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民政部正在积极进行调研,推动该法的立法进程。
中国的慈善事业,在路上。
——用了一天思考,两个小时查阅资料,一个多小时归纳整理,我终于写出了如此有分量的一贴。此刻,我深深被自己这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精神感动了。在许多人张嘴乱骂的同时,我居然默默做了这么多深入研究分析的工作,实在堪称楷模。如果中国人都能像我这样聪明勇敢,踏实肯干,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岂非指日可待?!
最后套用下岗女工老师当年的一句名言,劝各位逼捐者们一句:“何必这样逼捐呢?而且是这样可爱的、傻傻的逼呀……”
裸捐逼捐都是变味
2008年05月24日 星期六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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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以后,举国同悲,每每想起那些遇难的同胞,想起那些被掩埋在废墟里与世长辞的人们,想起那些在操场里摆满的尸体…只要是个人,痛苦都会蹂躏心灵,痛彻心扉! 此生我永远都不能忘却5月19日全国默哀的令人窒息的三分钟,我是在火车上默哀的,事先列车员逐一通知了每一个旅客,广播也不停的播放公告,窗外是灰蒙蒙的细雨。当14:28分的来临的时候,我就肃立在卧铺床的旁边,火车鸣笛,长长的声音,呜咽的声音…往外一看,火车经过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小路上两个农民把车停在一旁,自觉的默默站着默哀;不一会儿,经过铁路的一个小小的调度室,从门望进去,一排站的整整齐齐的职工同样在默哀…此时,我不禁潸然泪下,三分钟的鸣笛仿佛三个世纪那样的漫长… 死去的人不会复活,幸存的人还要坚强的活下去。重建家园,灾区的人民吃喝拉撒住都需要钱,需要大家的爱心和援助,国难当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是每个中国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许许多多的地方都开始启动了募捐仪式,筹措善款。我常想,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捐助是必需的,也是应该,现在受灾的是四川,但是那一天轮到广西也不一定,大灾面前能依赖的还能有谁?不就是自己国家和自己同胞么?覆巢之下无完卵,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所以量力而行、自愿的捐款是势在必行的,发自内心的善举是美的!作为一名捐助者和志愿者,我们该擦干眼泪,坚强的说:“来,兄弟我来拉你一把,我就是你的家人。” 然而在这爱心捐款的背后,也发生了许许多多让人深思的事情。 比如说,不知道怎么时候本该自愿自觉的爱心捐款成了攀比炒作的名利场。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进行捐款排行榜、铁公鸡榜,漫骂指责…这些人仿佛只盯着哪些捐款的数字,仿佛捐的越多贡献越大。不可否认,现在灾区的确需要大笔的开支,但是当金钱成为道德的导向,数字成为衡量爱心的标准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味。“有奶便是娘吗?”每一颗爱心都有等量的重量,每一点善举都值得赞赏。我相信,只要是有这一片心意,哪怕是一声问候和安慰,灾区的人们都会点头微笑,经历过生死的人必会有一颗感恩的心,象明镜一样的心也会明白爱心不是功利之心,更不是索取之心,强人所难之心,它没有一丝的灰尘。 灾后重建是个很久的过程,需要更多的人长期的付出,不是一两次捐款就能了事的。善举就是善举,那怕微不足道也不该受到亵渎。能够支撑起灾区挺起脊梁的,是数字背后一颗颗爱心汇集起来的爱的海洋。 让人觉得更变味的是,不少的单位都把对灾区的捐款作为一种政绩工程,划定一个最低的标准,明是自愿其实是强制大家捐款。特别是当爱心捐款成为一种指标的时候,成为一种名目的时候,超越了捐款人自身的能力,就会让当事者不堪重负,说的严重一点这于苛捐杂税有什么不一样?当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的时候,做出自己选择,爱心已经背离爱的宗旨越来越远。 当我听到某某单位要捐款一个月的工资时,听到一个原本不富裕的职工还要强制捐献半个月的工资,一家人为了“献爱心”而要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时候…我笑不出来。当民意被迫服从行政,屈从于舆论,我感到的更多的是悲哀和不舒服。 党中央也三令五申捐款完全是出于自愿,但是到了地方,出于种种的目的,这种人权被部分执行者以爱的名义变形和歪曲,真正受到伤害的是一颗颗爱心,如果捐款不能完全体现当事人的觉悟、经济能力和意愿,那么强迫了一次,二次,还能强迫的第三次么?更重要的是,爱心一旦被冻结,积极性一旦受挫,灾区的重建的力量和关注力就会被分化… 捐就要自愿的捐,自觉的捐,高高兴兴的捐,心甘情愿的捐,哭着抢着都要捐。任何裸捐逼捐都是一只只变味的苍蝇。 |
逼捐就是强迫了捐款人的意愿。
捐款人是没有捐款义务的,可是作为人类大家庭的一员,他似乎应该承担支援灾区和受害群众的责任。而就这个责任而言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履行责任的行为也不是唯一的或者说唯物的。
王石先生说的并没有错,一个企业把自己的公司做强做大,多向国家纳税,这是这个企业对国家对社会最大的贡献,而企业所纳的税负中应该说是有一部分是为国家灾难准备的吧,包括印尼的灾难,美国的灾难以及那些和我们八竿子打不着国家的灾难。而纳税之外的捐赠,则是这个企业在不影响自身的情况下对社会回报的自我要求。
个人的捐赠也是一样,每一个纳税人也是缴纳了税赋的,如果他愿意为灾区捐赠,哪怕是一毛钱,那也是他对灾区的一份情意,一份爱心。
不捐是本分,捐了是情分。搞得清楚这个才能引导公益事业朝健康的方向发展。
捐款是好事,是值得肯定的,但怎样让大家自愿的把钱捐出去是一个方式方法的问题。
靠攀比,靠刺激大家的虚荣心,靠鄙夷的目光和尖酸的话语,虽说也能募集到资金,可是这样的公益不是建立在爱心的基础上,是不牢固的,是畸形的,这样募集方式也是绝对不可取的。
募捐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筹得资金,我相信国家不缺这点钱,仅去年的印花税就有2000多亿,还收拾不好这几个偏远小县?募捐的目的还在于凝聚我们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让更多的国人参与进来,哪怕是一元两元,让他们觉得他们作为中华儿女的一份子也是尽了责任的,也在和灾区的兄弟姐妹同呼吸共患难。
有多少人捐款是为了面子,有多少人捐款是为了不被别人鄙视,再来一个排行榜,这是走的什么道路啊,难道又是走有中国特色的募捐道路吗?
当年渭河灾害5906万救灾款是怎样变成50万的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灾害发生之后的2003年8月,国家发改委就拨出救灾款5906万元。但两年过去了,这笔钱真正到灾民手上的还只有50万元。为了追讨这些款项,当地百姓多次自发组织举报和控告,但最后的结果是被华阴市政府关押和劳动教养。”这是媒体对两年前渭河大水后陕西省和华阴县两级政府截留救灾款事件进行的详细报道。仅上引寥寥数语,就足以让读者了解大致原委,而此事性质之恶劣,影响之严重,也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国家发改委向陕西省拨出救灾款5906万元,陕西省发改委将其中的1188万元拨付给华阴市财政局,其余4718万元“还在省财政厅”,接下来,华阴市财政局仅将1188万元中的100万元拨给华阴市移民局,移民局又将其中的50万元用来还债,于是可以发放到灾民手中的就只剩下区区50万元……一笔高达5906万元、按国家法律规定必须专款专用的救灾款,经过一级一级的“过滤”,一层一层的“扒皮”,到最后就这样所剩无几。据《公益时报》披露的数据,目前中国的扶贫资金只有35.3%能覆盖到真正需要“雪中送炭”的贫困户,有20.2%花在了无需扶助的中等户身上,更有44.5%以“锦上添花”的形式充实给了富裕户。对照扶贫资金低至35.3%的有效使用率,陕西省华阴市救灾款不足1%的有效使用率,可以说低到了让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或许陕西省和华阴市都能给自己截留救灾款的行为找到某种说辞,但他们一方面对灾民严格**,致使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灾民们根本不知道国家发改委向灾区下拨了5906万救灾款,另一方面,当灾民向省政府反映救灾款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又高度紧张,如临大敌,以莫须有的罪名对灾民严加惩办,人们有理由追问,救灾赈灾本是体恤民生造福百姓之善举,光明正大的事情为什么却搞得偷偷摸摸跟做贼似的?莫非这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龌龊勾当?
由地方政府主持进行的救灾赈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为何在群众和灾民形成如此严重的不信任,甚而引发了一些灾民与有关政府部门的情绪对立,当地政府在尴尬、狼狈之余,应当对此进行深刻反省。
有报道称,中国扶贫事业正在探索新的模式,扶贫资源将更多地向非政府组织开放,以前只能“自带经费”从事扶贫的非政府组织,今后可以通过竞标获得政府资金去开展扶贫项目。按照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人的说法,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的畲笥攀疲???br> 是他们非赢利、无偿的志愿服务意识,对源于税收的政府财政扶贫,大众通常并不认可和感谢,而对于完税后的个人捐款的扶贫却会感动,“‘社会感动’利于减轻社会心理冲突,创造和谐社会”。救灾与扶贫在性质上较为接近,在操作模式上应当也可以借鉴扶贫的经验,如果在一定条件下,救灾工作也向非政府组织开放,由非政府组织通过竞标获得政府资金去开展救灾项目,由于他们不具有政府部门那样大的权力,同时他们必将受到来自灾民、公众和媒体的非常严格的监督,必须保障操作过程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所以,几乎可以断定,他们就是吃了一百个豹子胆,也万万不敢像陕西省和华阴县那样,三下两下就将5906万救灾款“运作”到只剩下可怜50万元。
5906万救灾款是怎样变成50万的,某些政府部门在救灾工作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就是怎样丧失掉的。陕西华阴市截留巨额救灾款事件警醒我们,革除当前救灾工作的诸多弊端,探索新的救灾模式,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谩骂王石捐的少的人,你捐了多少?有王石捐的多吗?即使你捐的比王石多,如果有捐的比你多的人骂你,你舒服吗?下一次,你还会那么勇往直前的参加捐款吗?所以,谩骂的人,停一停,不要打击了别人行善的积极性。正如王石所说:“赈灾才开始,请节省谩骂的气力用在赈灾行动上吧。”。 对王石的谩骂就是此类无知、无聊的流氓所为!他们可能没有父母的管教,骂出来的也不是人类的语言! 8、逼捐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请不要把“捐赠”变成“索取”,请不要道德绑架、道德强奸。不要因为我们付出了眼泪、献出了爱心、感受到了悲痛,就站在道德的高度上来指责别人。更何况这种指责多是无端的,没有根据的,对被指责者的伤害是巨大的。 9、万科不是提款机 一个人出名了,找王石、万科要...
两件事,两个地方的麦当劳,一是南充,一是南京,分别被抗议和围堵。主要原因是网上流传一个名单,即所谓不肯捐款的铁公鸡,其中有麦当劳的名字。而南京这个被围堵的原因更可笑,是因为它发送的礼券是红色,便被一些心存不满的人歪曲成对国丧的不恭。
逼捐是可耻的,无异于乞讨,更何况逼迫的是商家。表面上看来,似乎可以让企业迫于压力多捐一些钱,长远来看,这种扭曲的、并非出自本心的捐款将大大伤害中国新兴的慈善事业。慈善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自愿,商家只要守法经营,所得完全合法,那就是它的自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没有人有权利要求别人捐出自己的钱,除非出于自愿。
但这样的事还是发生了,并且不是孤立事件。到处流传着捐款名单,或真或假的排行榜,而其中的大多数都没有经过考证。有时仅仅因为看谁不顺眼,或者更恶劣的,竞争对手的阴谋,不少企业就莫名其妙成了众矢之的。查了一下,所谓铁公鸡名单中排在第一位的肯德基捐款是1580万元,三星的捐款则是3000万元,麦当劳150万,数字是小了点,但它在灾区设置了免费的食品供应站。而无论多少,都是一种值得收到感谢的心意,不是应当谴责的对象。
某种程度上,这也反映了慈善事业在中国的艰难。难主要难在观念,两个词:仇富、摊派。前者来自民间,后者来自官方。将慈善看成是劫富济贫,或者把企业当成予取予求的钱袋,这种种都是极不正常的行为。到今天为止,民间的捐款数字是139亿,大大超过了政府拨款。这也许将是中国慈善史上破天荒的里程碑。与此同时,观念上的问题也随之暴露。
我自己更愿意将之设想为一种灾后心理问题,灾难让人心变得脆弱,例证之一就是网络言论凭空增添了不少戾气。和地震一样,这种心态也需要疏导,需要缓和,不能让无辜者充当替罪羊。人心是一种力,但它本无所谓善恶。一面说着我们如何强大,一面却用逼人捐款的方式来显示强大,相当可笑与可耻,和上门恶要的乞丐有何两样?打着民意和民心的旗号做出来的事,有很多并非好事。
天安门广场上很多人流着泪呼喊,加油中国。农妇认为是对死者不敬,有失礼仪,我却不这样想。默哀时间已经表达了哀惋之情,呼喊是之后的事,而那一刻感情是真实的发泄。不在现场,也许就无法对那种气氛做出准确界定。数百年至今,中国一直在做着强国梦,震灾中体现的那种属于“上”和“善”的力量让人心凝聚,甚至让人隐约感受到了这个梦可能实现,忘却了它本质上是、且仅只是一场极其严重的灾难。处于理想的虚骄和现实艰难之间的夹缝,心理极易失去平衡,这也许就是戾气的根源。
英雄是那些努力救人与努力自救的同胞,他们才是真正的强大;而那些在网络上不分青红皂白泼脏水,或对着商家气势汹汹喊打喊杀的,只能是流氓。
话说得有点早,看了看留言,能喷的英雄还真不少。
破例说一下:本次震灾个人捐款15780元,其中包括新书的全部稿酬12480元,红基会1000元,单位捐款2300元。超出此数的,欢迎接着喷。——这个,算是顺应民意,变相逼捐了吧?
做好自己,不计他人。说白了就是这八个字。再不明白的,恕不废话。
